光绪二十九年(1903 年)清政府领布《京师设立银钱总厂》谕,以“从来立国之到端在理财用人⋯…各省所用银圆形式、重量、成色均不相同,最为商民之累,自应明定面一银式”,下令户部在京师成立总厂认真整顿,这就是设置造币,总厂的法令依据。由于当时工厂动力均依赖燃煤蒸汽机,故筹备时财务处认为厂址宜坐落靠近水源及开平煤矿不远的天津,因此开办地由京师改为天津。
光绪二十九年国五月二十三日奕劻等会同户部办理财政事宜的 《勘定铸造银钱总厂地势并建造情形由》奏折
筹设时原名“铸造银钱总厂”,随即改为“户部造币总厂”。次年户部撤改为度支部,厂名因此改称 “度支部造币总厂”。翌年开始制造银圆,但因币制未定没有发行。
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正月才再造铭文“造币总厂'’的“—圆”、'’二角”、一角”银圆3种,其成色及重量虽然规范,但在币制末定的情况下,'’以无条理之计划,欲挽回已坠之信用”是徒劳无功的,只是增加一种市价较高却无统一能力的货币。
造币总厂光绪元宝库平七钱二分
造币总厂 庫平一錢四分四釐、庫平七分二釐 龙尾有点、龙尾无点
根据当时清政府外交部门所转送之财政部数据(而财政部数据是由各厂列表呈报汇总的),造币总厂的出产量,则一圆”为2588850枚,“二角”为1011 200枚,'’一角”为775000枚。
这是清光绪年间,唯一以中央政府名义正式发行的银圆。宣统二年,度支部奏定《币制则例》,总厂根据新条款筹备新国币,“造币总厂”四字自铭文中消失。造币总厂“一圆”在市场上是受追捧的品种,也是受伪仿之害颇重的灾区。